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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競技運動管理文學碩士 (此課程仍有待大學批准)

課程編號

1年 全日制/ A1M124

課程主任

謝采揚博士

查詢

課程:

2948-8074 / 2948-6636

簡介

隨著電子競技產業在全球範圍內不斷擴張,教育發展與創新學院 (Academy for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 AEDI) 現正推出一個自資碩士課程:電子競技運動管理文學碩士。本課程旨在為學生提供在電子競技管理所需的知識、技能和實踐經驗,幫助他們在電子競技管理的各個方面取得成功,以滿足這一領域對專業人員日益增長的需求。

 

 

連結電子競技:掌握行業生態系統

電子競技運動管理文學碩士課程提供對電子競技生態系統的全面了解,為學生提供電子競技和管理方面的高級知識與實踐經驗。本課程將涵蓋電子競技技術、性能分析、行業趨勢、編寫資金提案的基本技能以及針對電子競技行業的營銷策略等關鍵要素。畢業生將能在多樣化的電子競技領域內追求職業生涯。

 

 

成為電子競技領袖,開拓未來職業更多可能!

本課程旨在激發和提升個人潛能,使其成為未來電子競技領域的領導者:

1. 電子競技管理專業人士:在電子競技團隊、賽事組織或相關企業工作,將電子競技理論和技能應用於賽事管理、品牌推廣和公眾關係策略。

2. 賽事策劃者和運營專家:在賽事運營公司或媒體機構工作,負責賽事的策劃和執行,確保活動的成功進行,並滿足參賽者和觀眾的需求。

3. 數據分析師/研究人員:從事分析性和研究性工作,分析電子競技用戶的參與度,識別觀眾習慣,並提出有效的市場推廣策略。

4. 學術或進修:可以選擇繼續攻讀博士學位,或在大學擔任講師或研究員,深入研究電子競技相關的議題。

修讀對象
  • 修讀對象包括香港、中國內地及全球的申請人。本課程旨在吸引有意攻讀該領域碩士學位的個人,特別是現役或退役的精英運動員及教練等,以助他們進一步了解電子競技行業最新技術和發展。申請者需持有認可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課程結構

本課程共包含24個學分,學生須修畢總共24學分的核心和選修科目,以滿足畢業要求。每個科目佔3學分。學生須完成6個核心科目、2個選修科目。
 

核心科目(18學分)
3學分電子競技導論
3學分電子競技活動策劃與管理
3學分電子競技消費行為
3學分電子競技場地管理
3學分電子競技行銷和商業管理
3學分電子競技的公司治理與環球視野

 

選修科目(6學分)(從以下4門課程中任選2門)
3學分電子競技表現的心理要求
3學分電子競技表現的生理要求
3學分電子競技管理的研究方法概論
3學分電子競技產業的體驗學習

 

 

 

課程目標與目的

(a) 使學生全面理解電子競技產業,包括其歷史、主要利害相關者、商業模式和市場趨勢。

 

(b) 培養學生在電子競技賽事、比賽和活動的規劃、製作和執行能力等方面展現出專業能力。

 

(c) 令學生具備評估電子競技產業特有的法律、倫理道德、監管和全球性問題,並提出應對這些挑戰的解決方案。

 

(d) 展示學生針對電子競技賽事獨特需求去設計和實施運動員訓練計劃的專業能力,並結合運動生理學和運動心理學的原則,以優化選手的表現和健康。

 

 

免責聲明

如中英文版本資料資訊不一致,又或於課程內容詮釋上出現歧義,則以本校之最後決定作準。

我們已盡力確保本網站所提供資訊的準確性 。 由於課程資訊可能因情況轉變而時有變動,大學保留在其認為合適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修改本網站中 任何資訊的權利。若因使用、誤用或依據本網站提供的資訊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大學概不負法律責任。 

大學保留一切修訂課程開辦及其任何相關事項的權利,如有需要,可隨時酌情調整課程(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內容和授課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學修訂課程和開辦課程的廣泛酌情權的前提下,考慮到教學人員編制 、 報讀人數、實際具體安排、課程內容變動以及其他情況的轉變等因素 ,大學可能需要更改課程。已繳學費將不退還 。

 

教學語言

普通話(輔以英文及粵語)

學費

2025/26全期學費為港幣十六萬三千二百元正,此費用可能於日後調整,本校保留更改學費的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


已繳學費一般不獲退還或轉授。超逾常規修讀期限(一年全日制)而仍須修讀科目以符合畢業要求之學生,需繳交延期修讀費用。

一般入學要求

  • 申請人應持有體育教育、運動科學、技術、資訊科技和康樂管理專業的認可學士學位或同等資格。

 

  • 英語語言能力要求:
    如來自非英語授課的院校,申請者必須證明其英語水準符合我們既定的標準:
    (a) 雅思國際英語語言測試(IELTS)總分5.5 (有效期兩年);或
    (b) 托福(TOEFL)網上考試總成績59分(不接受托福家庭版考試);或
    (c) 近兩年內有效之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總分430或以上;
    (d) 中等教育普通證書(GCSE )或普通教育文憑普通程度(GCE OL)英語等級C或以上; 或
    (e) 其他同等資歷,將根據具體情況逐案審核。

 

  • 中文語言能力要求:

    從香港、中國大陸、台灣和澳門以外的機構獲得學士學位的申請者,必須在以下中文或相關考試中取得相應成績:

    (a)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 香港中學教育文憑考試(HKCEE)/ 香港高級程度考試(HKALE)中的第3級/ E級;或

    (b) 中國人民共和國高校聯考(JEE / 高考)中獲得110分(滿分150分);或

    (c) GCE A-Level/AS-Level成績達E級或以上;或

    (d) GCSE/IGCSE/GCE O-Level成績達4級/C級或以上;或

    (e) 國際文憑(IB)成績達4級或以上;或

    (f) 其他同等資歷,將根據具體情況逐案審核。

 

  • 於中國內地院校取得學士學位的申請人須提供:
    (a)教育部學位證書(中文原件掃描)及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發出的六個月內有效的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b) 教育部畢業證書(中文原件掃描)及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發出的六個月內有效的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以及
    (c)最終成績單(中文原件掃描)。